少年葬儀社打工 開殉職飛官玩笑
2009年07月29日蘋果日報
【朱俊彥╱台中報導】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上尉飛官古智賓,去年十月與同僚駕駛經國號戰機在澎湖外海失事殉職、只被尋獲部分屍塊;不料,一名在承辦葬儀社打 工的台中少年,事後在部落格上竟寫出「這棺材還真重,沒幾塊肉,可以有這樣的重量」等褻瀆文字,引發網友群起撻伐;少年昨向社會及死者家屬道歉,少年父母 還因壓力太大,欲帶少年搬離台中。
「棺材重沒幾塊肉」
古智賓公祭儀式是在去年十一月十七日舉行,在承辦其後事的葬儀社打工的唐姓少年(十七歲),當天即在個人部落格(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23012547/25709633)
發文:「這棺材還真重,沒幾塊肉,可以有這樣的重量,厲害!厲害!舉行葬禮的時候,還鳴葬槍,第一發,蹦!第二發,蹦!第三發,蹦!超響亮的,掉下來三隻
小鳥。……這次的軍官之旅還真爽……。」日前被網友發現,紛上網譴責,有網友痛批:「這種沒品的小鬼,竟將個人的快樂建築在往生者及家屬的痛苦上!」該部
落格前天關閉。
唐姓少年父母眼看此事愈演愈烈,昨天凌晨主動聯絡媒體,帶兒子到台中市育才派出所公開向社會道歉;唐姓少年鞠躬致歉說:「我年幼無知,貪玩又愛出風頭,…我錯了,對不起死者、家屬,社會大眾及僱用我的葬儀社老闆!」還寫下悔過書。
壓力大已公開道歉
唐
母昨凌晨無奈說,當初讓兒子接觸殯葬業,原是想要兒子幫助他人,藉此培養慈悲心,沒想到兒子竟為了好玩做出這樣的事,「都是我們不會教小孩,讓他做出這樣
缺德的事,往後會好好管教小孩!」《蘋果》昨試圖聯絡唐姓少年及其家人,但唐姓少年手機未開機,唐父昨凌晨曾向媒體透露,此事對他們造成很大壓力,雖已公
開道歉,但他們要馬上搬離台中市,搬到沒有人認識他們的地方。
律師詹仕忻說,少年行為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項「對已死之人侮辱罪」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罰金,受害人家屬可提出告訴。
少年涉辱殉職飛官事件簿
資料來源:中市育才派出所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2008/10/23
清泉崗空軍基地上尉飛行官古智賓(左圖)、上尉航空工程官陳建廷,共乘IDF雙座戰機在澎湖飛行訓練時失聯。海軍在澎湖外海尋獲部分戰機殘骸及部分屍塊。
2008/11/17
飛官古智賓在台中殯儀館公祭,總統馬英九追贈空軍少校及親頒旌忠狀。
2008/11/17
唐姓少年因在葬儀社打工處理殉職飛官古智賓出殯儀式,他在個人部落格貼文說「這棺材還真重,沒幾塊肉,可以有這樣的重量?」
2009/07/23
網友抨擊唐姓少年言行不當,公布唐姓少年部落格及個人照片。
2009/07/28
唐姓少年經他打工的葬儀社協調、在父母陪同下出面向社會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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