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腳獸現蹤 桃園某私中要揪PO網人

  • 2010-05-13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【甘嘉雯、胡欣男/桃園報 導】
圖為網路流傳影片片段。(截自網路)

圖為網路流傳影片片段。(截自網路)

     桃園某百貨公司廁所出現「四腳獸」!網路上近來出現一篇由署名「小學生」 的網友PO上的影片,標題寫著「桃園某私立高中,新光三越廁所偷拍」,影片中的男女穿著高中制服在廁所裡做愛做的事,若影中人確為高中生,拍攝者恐觸犯兒 少法、散播、公然猥褻等屬公訴罪,警方將主動偵查。

     網友「小學生」於伊利討論區上貼著影片,還說這是最近的事,描述「事情大概發生於五月二日至六日,這是我朋友的朋友,在隔壁上廁所無意聽 到聲音,就爬上去看 順便偷拍了一下…。」

     片中男女全裸,將書包放在右邊的衛生紙捲筒上,而學校制服則放在馬桶前方的平台上,渾然忘我的偷嘗禁果,女前男後、只穿著鞋子,偷拍者從 廁所隔壁間拿手機偷拍,兩人渾然不知背後有第三隻眼,並且以手機錄下影片。

     影片中的情侶從頭到尾沒有出聲,長達兩分十四秒的影片,偷拍者曾有兩次以為情侶發現,而將錄影的手機從隔間上方移開,最後還若無其事的開 了廁所門離開,當然也錄下自己身穿牛仔褲及深色皮鞋,研判錄影者是一名男子。

     校方昨天表示,八日已接獲學生反應,指稱網路上有放一段學校情侶在百貨公司當「四腳獸」影片,也有人將影片下載至手機上,遭校方制止,認 為學生心智未成熟,不宜且不該觀看、散播,已進行內部調查。

     校方進一步了解,但影片男女從頭到尾背對鏡頭,但旁邊的書包及制服雖與學校符合,但是否為畢業校友惡作劇或是校外人士刻意栽贓,校方要報 警揪出PO網人。

     警方說,百貨公司廁所是公共場所,但因為有關門,所以不構成公然猥褻,不過偷拍者及散布者都涉及刑法的妨害祕密與兒少法,妨害祕密可處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百萬元罰鍰,至於兒少法部分可處六個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五十萬罰鍰,皆屬公訴罪,警方會追查散布者IP進而查出偷拍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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